? 【中國環保在線 行業動態】2015年10月29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。其中建議提出,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,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。開展環保督察巡視,嚴格環保執法。這是對我國環保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,有利于增強環境執法的統一性、權威性、有效性。
建立全國統一環境監控系統 探索跨地區環保機構
11月3日發布的《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》提出,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,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。開展環保督察巡視,嚴格環保執法。習近平就起草的有關情況向全會作說明時指出,扭轉環境惡化、提高環境質量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,是“十三五”時期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推進的一項重要工作,力爭在“十三五”時期完成環保管理體制的這一重要改革。
建議原文4
改革環境治理基礎制度,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,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。建立全國統一的實時在線環境監控系統。健全環境信息公布制度。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。開展環保督察巡視,嚴格環保執法。
說明:
現行環保管理體制造成地方干預環保監察執法
習近平指出,生態環境特別是大氣、水、土壤污染嚴重,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。扭轉環境惡化、提高環境質量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熱切期盼,是“十三五”時期必須高度重視并切實推進的一項重要工作。現行以塊為主的地方環保管理體制,使一些地方重發展輕環保、干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,使環保責任難以落實,有法不依、執法不嚴、違法不究現象大量存在。綜合起來,現行環保體制存在4個突出問題:一是難以落實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監督責任,二是難以解決地方保護主義對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干預,三是難以適應統籌解決跨區域、跨流域環境問題的新要求,四是難以規范和加強地方環保機構隊伍建設。
建議稿提出的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,主要指省級環保部門直接管理市(地)縣的監測監察機構,承擔其人員和工作經費,市(地)級環保局實行以省級環保廳(局)為主的雙重管理體制,縣級環保局不再單設而是作為市(地)級環保局的派出機構。這是對我國環保管理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,有利于增強環境執法的統一性、權威性、有效性。這項改革要在試點基礎上全面推開,力爭“十三五”時期完成改革任務。
解讀
讓環保執法脫離地方利益關系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的副院長柴發合說,排污許可證制度是從法律上來規定企業的排污行為,它包含了對企業在環保方面的所有要求。柴發合認為,排污許可證制度的意義有兩方面,一方面是讓企業自己知道可以排放哪些污染物,應該遵守哪些排放的法律、法規和排放標準,應該怎樣真實報告排放情況,怎樣向社會公開排放數據,所有的這些要求都體現在排污許可證里面,所以它是企業守法排污基礎的法律性文件;而另一方面,它也是規范環保部門監管的法律性文件,企業無證不得排污,也不得超過排污許可證范圍和量排污,同時監管也要嚴格按照許可制規定范圍進行監管。
據了解,在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新《環保法》中,就明確提出“依照法律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”。
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,在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中,已經提出了建立跨流域、跨區域的監管機構。他認為,今后,中央可能會希望對區域如京津冀地區,或流域如長江流域、黃河流域等建立專門的環保機構,而目前已經存在的跨流域機構可能會被整合,今后的跨區域環保機構可能是綜合性的。常紀文表示,和目前的京津冀聯防聯控協調小組不同,作為協調機構,沒有正式編制,沒有正式的人員,而區域環保機構將是更加“實”的機構,也將發揮更大的作用。
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表示,建立跨區域環保機構,對破除地方保護,讓環保執法脫離地方利益關系有重要意義。他表示,建立獨立的區域管理機構,可在區域內實施統一規劃,統一標準,統一監測和管理。“特別此次也提出了‘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’的企業排放許可制,通過這個機制,如果能把區域的重點源都管起來,統一管理起來,將更有利于整個區域環境質量的改善。”柴發合說。(來源:京華時報)文章鏈接:中國環保在線